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招简章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招简章
发布时间:2017-03-20 阅读量:326

  一、学校简介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广西唯一一所建筑类公办高等学校,是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学校是教育部、住建部确定的“建设行业实施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培养培训基地”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学校就业率连续多年位列同类院校榜首,连续11年荣获“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5年,学校入选全国就业50强高校,跻身“2015-2016年中国专科院校排行榜100强”第95位。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3919人,教职工845人。

  院校代码: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一) 13138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二) 20013

  学院地址:南宁市罗文大道 33号

  学院网站:http://www.gxjsxy.cn

  招生就业处:0771—3834473 3836067

  二、招生对象

  已参加我区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计划数

  我校2017年单独招生专业、人数和学费标准以广西壮族自治教育厅下达、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3月13日起,至4月10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三)网上报名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xeea.cn ,通过“快速通道”栏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填写报名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http://m.gxzslm.cn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报名系统”栏目填写报名信息。

  方法三:直接选择招生院校,从招生院校网站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报名系统”栏目填写报名信息。

  (四)缴费

  考生报考费100元/人,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费用由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代收。考生缴费后,不再办理退出报名手续。缴费截止时间:4月 10 日18:00。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缴费成功后,4月13日8:00—16日14:00,考生可再次进入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综合测试

  (一)相关要求

  考生按要求在考试前20分钟进入考场,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考前的13:30—14:00将相关证明材料(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学历毕业证、退役士兵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1份交到材料审核点。

  (二)测试

  1.测试内容

  本次测试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测试的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基本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素质(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

  2.测试时间

  综合测试时间:4月16日14:30—16:00。

  3.测试地点

  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7个县级市、县共设置37个联合测试考点(其中备用考点10个),考生以就近和方便为原则进行报名,由负责考务的院校根据考生报名的情况及时落实考点。

  
考  区考  点考点地址
南宁市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罗文大道33号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大学东路168号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大学东路176号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鹏飞路15号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南宁市大学西路168号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南宁市大学东路91号
柳州市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柳州市社湾路28号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柳州市君武路168号
桂林市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市文采路9号
梧州市梧州职业学院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
钦州市钦州市第三中学钦州市安州大道东南街
贵港市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二校区贵港市桂林路1118号
玉林市玉林实验中学玉林市大北路672号
百色市百色职业学院百色市城东路群来坡巷161号
贺州市贺州市第二高级中学贺州市新兴南路153号
河池市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河池市金城西路2号
来宾市来宾第八中学来宾市文化路254号
崇左市南宁地区教育学院崇左市建设路32号
防城港市防城港市实验高级中学防城港市防东路78号
北海市北海职业学院北海市西藏南路
桂平市桂平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桂平市西山镇岭头村
宜州市宜州山谷高级中学宜州市庆远镇江州路26号
北流市北流市第九中学北流市教育路107号
博白县博白县实验中学博白县博白镇兴民二路
横县南宁市横县横州中学横县横州镇龙首路128号
平果县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平果校区平果县大学路6号
灵山县灵山县第二中学灵山县灵城镇东风路87号
考  区备用考点备用考点地址
南宁市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长堽路99号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园湖校区)南宁市园湖北路12号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秀灵路37号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青山路14号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科园大道39号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昆仑校区)南宁市昆仑大道8号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桃源校区)南宁市桃源路37号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南宁市大学东路105号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南宁市东葛路117号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
六、计分办法

  考生总分由综合测试成绩及附加分组成。

  (一)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满分为600分。

  (二)加分项目

  1.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凭者,加50分。

  2.具有普通高中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加50分。

  3.在全区范围内,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十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分,其它少数民族考生(除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加7分。

  4.对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的考生,加10分。

  5.对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同时符合“1”、“2”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50分;同时符合“3”、“4”、“5”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同时符合“1”、“2”、“3”、“4”、“5”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70分。

  七、成绩查询

  4月24日,考生可登录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查询本人成绩。

  八、填报志愿

  4月 28 日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密码)。5月3日至5日,考生凭密码函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填报的志愿为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独资格。

  九、录取

  (一)录取时间

  5月10—5月12日。

  (二)录取原则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院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我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三)征集志愿

  1.征集志愿时间:5月17日10:00—18日8:00;

  2.征集志愿录取时间:5月18日。

  (四)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将在我校网站和广西高职高专院校联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五)发放录取通知书

  我校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六)录取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各专业不招收色盲或谷丙转氨酶超过80以上(含80)且肝部弥漫性病变(脂肪肝除外)的考生。

  (七)依法监督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也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十、重要提示

  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依据教育部有关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7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十一、日程安排

  
时  间内  容重点提示
3月 13日  - 4月10  日18:00止网上报名、缴费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xeea.cn,通过“快速通道”栏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填写报名信息→缴费:网上支付,按系统提示操作,缴费截止时间:4月 10 日18:00。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http://m.gxzslm.cn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报名系统”栏目填写报名信息→缴费:网上支付,按系统提示操作,缴费截止时间:4月 10 日18:00。 方法三:通过招生院校网站进入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报名系统”栏目填写报名信息→缴费:网上支付,按系统提示操作,缴费截止时间:4月 10日18:00。
4月13日8:00 - 16日14:00打印准考证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4月13日8:00-16日14:00考生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4月16日 14:30-16:00综合测试1.考生在考试前20分钟进入考场,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 2.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考前的13:30-14:00将相关材料交到材料审核点。
4月24日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查询本人成绩。
4月28日前领取密码函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密码)。
5月3 - 5日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凭密码函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5月10 - 12日录取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录取原则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5月17 - 18日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5月17-18日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
5月18日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单招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5月20日前公示录取名单1.按桂招考委〔2017〕1号文件要求,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2.联盟网及我校网站查询。 3.依据教育部有关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未获得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7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6月 1日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收费标准

  (一)我校实行按学分收费管理办法,学费每学年参考标准为6500—8500元/年/生(按教学总学分和每学分的收费标准折算);住宿费为1200—1600元/年/生(学费与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以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教材费按实收取;体检费按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

  1.中新合作办学专业:

  (1)国内二年

  ①学费18000元人民币/年/生;

  ②住宿费1200-1600元/年/生(具体收费标准以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2)国外一年(以学生出国当年新方的学费标准为准)

  ①学费(包括保险和学杂费):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为19872纽币/年/生(约10.3万元人民币/年/生);室内设计技术专业为20450纽币/年/生(约10.6万元人民币/年/生)。

  ②生活费(包括住宿费):约5万元人民币/年/生。

  第三年不出国的学生,将执行我校同专业的收费标准。

  2.中美合作办学专业:

  (1)国内二年

  ①拟收学费25000元人民币/年/生(实际收费标准以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②住宿费1200-1600元/年/生(具体收费标准以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2)国外一年(以学生出国当年美方的学费标准为准)

  ①学费(包括保险和学杂费):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7000美元/年/生,约合人民币4.8万元人民币/年/生。

  ②生活费(包括住宿费):约6000-9000美元/年/生。

  在林本顿学院完成专科学习,如本科阶段继续深造,可申请进入俄勒冈理工学院,俄勒冈理工学院学费约20000美元/年(注:美方学校学费每年会根据州政府规定上涨约3%);

  第三年不出国的学生,将执行我校同专业的收费标准。

  十三、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工作

  (一)新生“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国家资助政策规定,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齐学杂费的新生。可通过申请新生“绿色通道”先入学,之后可采取不同方法予以资助。

  (二)学生各类奖、助学金等资助项目

  1.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人;

  2.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3.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4.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人均;

  5.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及高校学生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最高不超过8000元/年/人;

  6.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代偿):最高不超过8000元/年/人;

  7.勤工助学:月均240元/人;

  (1-7项为国家高校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请查阅《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8.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人;

  9.学院奖学金(最高1000元/年/人)。

  十四、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按时报到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在入校体检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录取体检标准的新生,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九条执行。

  十五、学校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十六、关于学生转专业,我校将遵循教育部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执行。

  十七、本简章由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