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时间
2014年9月4日(星期四)上午8:00—下午5:00(逾期两天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不予保留入学资格。有特殊情况者,需在规定报到日期前向学生工作处或所在系请假)。
二、报到地点
1.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定淮门东校区。地址:南京市古平岗35—1号。
会计、物流管理、国际贸易实务、电子商务、商务英语、连锁经营管理、电视节目制作、影视动画(艺术类)、装潢艺术设计(艺术类)、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类)、影视广告(艺术类)等专业在定淮门东校区报到。
2.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应天校区。地址:南京市应天大街832号。
化妆品技术与管理、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城市检测与工程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城市园林、人物形象设计(艺术类)、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专业在应天校区报到。
为方便新生报到,我院于9月4日8:30—16:30在南京火车站、南京火车南站和南京汽车客运站安排接站。其它时间报到者,请与我院学生工作处联系(电话:025—86496570、86496569)。
三、缴纳的有关费用
1.第一学年学费:
农林类专业2200元/年;
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
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银行借记卡”使用说明》。
2.第一学年教材代办费:500元(多退少补)。
3.第一学年住宿费: 1200元。
4.新生体检费:20元。
5.军训服装费: 50元。
6.户口迁移代办费:4元(迁移户口的新生交纳)。
7.第一年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100元。
四、报到时需带的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中学办理档案材料(密封),报到时交学院。
3.报到时须带身份证并在报到时将身份证复印件(规格为A4纸)交学院,未办身份证者,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未办身份证证明。
4.新生在入学时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凡自愿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公安部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姓名与出生年月不得涂改;《户口迁移证》上须注明户口迁移地点: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学生入学时,将《户口迁移证》带至学校。办理户口迁移截止日期为9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
5.低保生需携带经过当地民政部门年审过的低保证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低保证明要注明学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6.报到时应交近期免冠同底正面一寸照片9张。
7.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学校批量办理学生个人银行卡时,必须提交个人身份信息,请学生报到时务必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五、其他
1.我院设有奖学金和助学金,对学生进行奖励和帮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还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对特困生或社会优抚对象子女,学院除了发放国家助学金、适当减免部分学费和实施生活补助外,还提供多种勤工助学的岗位和途径。
3.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学院不统一代办新生生活用品,学院组织厂家在报到地点供货,所供货品均由省质监局检验合格。学生自愿购买(每套约460元,现金支付,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