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国家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2015年1月,陕西省教育厅下发《关于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省内所有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含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本科院校和成人高校)全部实施分类考试招生。文件对分类考试招生的形式、招生计划管理、组织实施、时间要求及监督管理工作做了细致的安排和部署。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2015年1月16日中午,学院召开了2015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培训会。参会领导有副院长王勇、党政办常务副主任邓若新、就业办主任刘强、学生处处长任军等,招办主任徐炜主持会议。
会上,王院长结合学院现状,分析了2015年综合评价招生形势和招生办法,指导大家正确理解综合评价招生的含义,号召大家转变观念,适应新形势,做好招生工作。
徐主任结合文件内容,分析了综合评价招生方案的实施细则,对招生录取程序和办法做了详细介绍,并对大家提出的问题做出解答。
通过此次培训会,学院教职工对综合评价招生的内涵和具体实施办法有了清楚的认识,有利于学院今后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