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2015年台湾地区考生免试入学招生简章
南方医科大学2015年台湾地区考生免试入学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12-05 阅读量:153

  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国重点院校

  全国百强院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全优院校

  国家首批八年制医学教育试办院校,国家首批卓越医师教育试点院校

  院校国家代号:12121

  招生批次:本科第一批

  校训:博学 笃行 尚德 济世

  学校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创建于1951年,1979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8月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下达的命令,整体移交广东省,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2004年被批准为全国8所试办八年制医学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我校以19个二级指标全优的优异成绩通过评估,也是广东省两所获全优成绩的院校之一。2013年成为全国首批卓越医师教育试点院校。

  学校现有校本部(广州)、顺德校区(佛山)2个校区。设有17个学院,拥有6家直属附属医院、48家非直属附属医院,建有优质实践教学基地。

  学校拥有以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学科等为标志的一批优势学科平台,拥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开设49个本科专业(含方向)。全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两万人。其中来自45个国家的留学生800多人,港澳台学生逾百人。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以3名“两院”院士为代表的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博士生导师410名,硕士生导师1047名。近几年我校临床医学执业医师考试通过率在全国名列前茅。

  2015年有24个本科专业在台湾地区招收免试入学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函[2011]18号)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即日起向具备报名资格的台湾地区应届高中毕业生开放南方医科大学2015年台湾地区免试生的报名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条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申请条件之一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请:

  1、参加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达到顶标级、前标级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2、参加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达到均标级的台商子弟(女)学校的高中毕业生。

  第二条 申请办法和相关事项:

  (一)符合申请条件并欲报考南方医科大学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可通过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或“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ecogd.edu.cn)相关链接,登陆南方医科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南方医科大学台湾地区免试生入学申请表》,按要求填妥后(要求字迹工整,写清楚联络电话),并在贴相片处贴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相片。

  (二)申请者须在2015年5月10日前(以抵达地邮戳为准),将以下申请材料邮寄到南方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①填妥的《入学申请表》;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④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⑤台湾学测成绩通知单复印件;⑥报名序列号。

  (注:1.以上申请材料一经寄出概不退回,请预留备份。2.面试时,须交验考生本人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台湾学测成绩通知单的原件。)

  第三条 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考生,将于2015年5月15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2、面试时间初定为2015年5月下旬,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另行通知,2015年5月20日前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四条 录取

  根据学生面试成绩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拟定合格分数线,报学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合格学生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办理录取手续。

  第五条 体检与收费标准

  (一)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协商专业调整或退学处理。

  (二)台湾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收费标准一致。即学费标准:医学类专业:5760元/人•学年; 理工类专业:5160元/人•学年;文管法经济类专业:4560元/人•学年。住宿费1500元∕人•学年、1700元∕人•学年(带空调)(宿舍水电实行定额管理,超出部分的费用,由学生自付;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我校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最新批准档执行)。

  关于台湾学生申请免试报读我校的未尽事宜,学校会及时在网上通知(http://web2.fimmu.com/zs/),请及时查看,紧急事宜将电话通知。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南方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广州市沙太南路1023号 邮政编码:510515

  招生信息网:http://portal.smu.edu.cn/zs/

  招生官方微博:http://e.weibo.com/1881082535/profile

  电子邮件:nfykdzsb@qq.com

  电话:0086-20-61648523

  传真:0086-20-61648524

  咨询QQ群:328580253 186637549

  南方医科大学2015年台湾地区免试生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类别 科类 学制

  1 临床医学 普通类 理工农医类 5

  2 基础医学 普通类 理工农医类 5

  3 口腔医学 普通类 理工农医类 5

  4 医学影像学 普通类 理工农医类 5

  5 预防医学 大类招生,分预防医学、预防医学食品安全、预防医学(卫生检验检疫)三个方向 普通类 理工农医类 5

  6 中医学 含针灸推拿方向 普通类 文理兼类 5

  7 中药学 普通类 理工农医类 4

  8 药学 普通类 理工农医类 4

  9 康复治疗学 普通类 理工农医类 4

  10 中药制药 普通类 理工农医类 4

  11 药物制剂 普通类 理工农医类 4

  12 护理学 普通类 文理兼类 4

  13 生物技术 普通类 理工农医类 4

  14 生物医学工程 大类招生,分医学资讯工程、医学影像工程、医学物理师、医学仪器检测四个专业方向 普通类 理工农医类 4

  15 应用心理学 普通类 文理兼类 4

  16 生物信息学 普通类 理工农医类 4

  17 电子信息工程 普通类 理工农医类 4

  18 应用统计学 普通类 理工农医类 4

  19 法 学 普通类 文理兼类 4

  20 公共事业管理 医院管理 普通类 文理兼类 4

  21 英 语 大类招生,分医学英语、英语翻译两个方向 普通类 文理兼类 4

  22 商务英语 普通类 文理兼类 4

  23 经济学 普通类 文理兼类 4

  24 市场营销 普通类 文理兼类 4

  注:1.各招生专业的专业介绍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阅。

  2.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执行。医药类、生物科学类各专业,生物医学工程、应用心理学不招收色盲、色弱学生。

  3.各专业本科生一二年级在顺德校区学习,三年级后回校本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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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院校名称:南方医科大学

  第二条 院校国标代码:12121

  第三条 学校地址:校本部:广州市白云区京溪沙太南路1023号,邮政编码510515;顺德校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马岗大道33号,邮政编码528305。

  第四条 学校本科各专业一、二年级在顺德校区学习,之后回校本部学习。

  第五条 凡经内地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批准为我校录取的香港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并达到毕业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南方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南方医科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条 学校2014年面向香港招收24个本科专业免试生计划40名。各本科专业招生计划控制在该专业年度招生计划的5%以内。

  第七条 录取原则。学校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或高级程度会考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并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结合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情况择优录取。

  1、最低录取标准

  参加香港中学文凭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

  2. 学习经历参考

  考生须提供由香港教育局和学校认可、学生本人提供的“学生学习概览”,我校将参考“学生学习概览”择优录取。

  第八条 根据香港免试生招生录取工作要求,学校将成立专家组对报考我校的香港学生进行面试工作,面试工作初步安排在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南方医科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协商专业调整或退学处理。

  第十条 香港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收费标准一致。即学费标准:医学类专业:5760元/人•学年; 理工类专业:5160元/人•学年;文管法经济类专业:4560元/人•学年。住宿费1500元∕人∕学年、1700元∕人∕学年(带空调)(宿舍水电实行定额管理,超出部分的费用,由学生自付;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我校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最新批准档执行)。

  第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信息网:http://portal.smu.edu.cn/zs/

  招生官方微博:http://e.weibo.com/1881082535/profile

  电子邮件:386832666@qq.com

  咨询电话:0086-20-61648523

  传 真:0086-20-61648524

  咨询QQ群:89199484 237501206

  第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方医科大学香港免试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普高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